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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到底有没有毒副作用一分钟让您了解中药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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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物,其“*”的涵义和现代药学“*”的涵义不尽相同。正确理解中药的“*”与“*性”对全面认识中药药性和确保中药临床应用安全至关重要。

01“*”字本意的考证

中医药学中的*是具有丰厚人文底蕴的概念。欲准确理解其涵义,首先应该明确汉字中“*”字的本意。

“*”在小篆里的写法:上面是个生“”即生命,下面是个毋“”即否定,拒绝;连起来就是生命所拒绝的有害物质。汉代许慎《说文解字》云:“*”,厚也。害人之草,往往而生。从‘’,毐声。”清代段玉裁在《说文解字注?第一篇》中具体解释道:“*”兼善恶之辞,犹“祥”兼吉凶,“臭”兼香臭也。又云:“字义训厚,字形何以从?因害人之草往往而生,往往犹历历也。其生蕃多,则其害尤厚,故字从艸,引申为凡厚之意。

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,所谓“*,厚也”的厚,本意应该是一个中性形容词,表示“多也”“重也”“剧也”“峻也”等。可见“恶而厚”可谓之“*”,“善而厚”亦可谓之“*”。历代文献记载“*”字的涵义多指“恶而厚”(害,*害),而极少指“善而厚”(利,有益)。大多数人只知道“*”字有“恶”的含义,却不知道其为中性形容词,表示“多也”、“厚也”等,还有“善”的含义。

02传统中药“有*无*”理论的科学内涵

传统中药“*”的涵义有狭义、广义之分。狭义的“*”即指药物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性质。中药“有*”与“无*”是相对而言的。“无*”的药物一般性质平和、偏性较小、*副反应少。现代药学认为,“有*”药物治疗剂量范围小,安全性低。用药剂量稍超过常用治疗剂量范围即可对机体产生损害性作用,甚或导致死亡事件发生。“无*”药物药性较平和,常用治疗剂量范围较大,安全性高。一般对机体无明显损害性作用,而大剂量应用可能对机体造成伤害。

广义的“*”主要有以下几种涵义,包括药物的总称、药物的偏性、药物的烈性及药物的*性。

1.药物的总称

“*”是指“药”,即“*”与“药”通义,指凡药均可谓之为*药,药即*,*即药。先秦诸子百家论“*”,基本上是以“*”为药,以药为“*”。如《淮南子?修务训》中有“神农尝百草之滋味,水泉之甘苦,令民知所避就,当此之时,一日而遇七十*。”这里的“七十*”,并非七十种*药,而应理解为七十种药物。

2.药物的偏性

中医药学认为,药物之所以能治疗疾病,就在于他具有某种偏性。临床用药每取其偏性,以祛除病邪,调节脏腑功能,纠正阴阳盛衰,调整气血紊乱。古人常将药物的这种偏性称之为“*”。如金代《儒门事亲?卷二》云:“凡药有*也,非止大*小*为之*,甘草、苦参不可不谓之*,久服必有偏胜”。明代《景岳全书?类经》将中药*概括为:“药以治病,因*为能。所谓*者,以气味之有偏也。盖气味之正者,谷食之属是也,所以养人正气。气味之偏者,药饵之属是也,所以去人邪气。其为故也,正以人之为病,病在阴阳偏胜尔。欲救其偏,则惟气味之偏者能之,正者不及也。”可见,每种药物都具有各自的偏性,中药理论将这些偏性统称为“*”。

3.药物的烈性

有*的药物,大多性质强烈,作用峻猛,极易损害人体,常用治疗量范围较小,安全性低。药量稍微超过常用治疗量,即可对人体造成伤害。

张景岳《类经?脉象类》指出:“*药,谓药之峻利者。”根据药物的峻烈之性,传统中药将药物进行了分级。如《神农本草经》按*性大小将药物分为上、中、下三品。《素问?五常*大论》亦有大*、常*、小*和无*之说。《本草纲目》中种药物标明有*,并按照*性大小分为大*、小*、微*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将中药的*性分为有大*、有*、有小*3个层次。

一般说有*者力强,无*者力弱。如大*与巴豆均为泻下之品,但大*无*而力较缓,巴豆有*而力峻猛,肉桂、附子虽为补火助阳之品,但肉桂无*而力缓,附子有*而力强。

4.药物的*副作用

中药“*”的概念逐步演化,从药物总称过渡到药物的偏性、峻猛之性以至于药物的*副作用。如《神农本草经》中根据药物的性能和使用目的的不同分为上、中、下三品,首次提出系统的*性分级理论。上品“无*”,中品“无*有*,斟酌其宜”,下品“多*不可久服”。《伤寒杂病论》收载药物种,其中常见有*中药30多种,绝大多数采用炮、熬、洗、炒、煅(烧)等炮制方法进行减*处理。后世许多本草书籍在具体的药物项下,均有有*无*的记载。

03现代医学对药物“*性”的认识

现代医学的“*性(toxicity)”是指物质对机体产生有害作用的力度,中药的*性是指中药作用于人体后所产生的损害性,用以反映中药安全程度的性能。“中药*性效应”是指中药与机体交互作用过程中,产生的对机体健康引起的*副作用,即*害性。“有*中药”是指在较低剂量应用时,可引起机体损伤的中药,治疗剂量与中*剂量比较接近,使用不当会导致人体中*或者死亡。

历代本草和现行药典、本科教材中标识为“大*”“有*”“小*”以及部分“证候禁忌”“妊娠禁忌”“配伍禁忌”“饮食禁忌”的中药,多数可列为有*中药。然而,由于*性指标、衡量尺度、级别划分也会随着分级目的、受试生物体种类、生理状况、环境状况、染*途径、染*时间等不同出现不同的分级标准。

中药*性认识基本上都是靠人体尝试或者经验知识取得的,古代中药“*”或者“*性”与现代中药*性概念中所谓引起功能障碍、病理变化及死亡的内涵是有所不同,中药“*性”及“药*”理论对指导临床安全、有效地使用中药,仍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。

来源:本文选自《临床中药学科服务手册:含*性药材中药制剂合理用药实践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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